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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主管研究生、本科生就业工作的服务职能部门,由就业指导与管理科和就业市场科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推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方案和措施,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计划、规章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等,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
1.编印《毕业生专业及人数信息》宣传册,向用人单位公布毕业生信息。
2.负责对毕业生信息的收集、统计、毕业生派遣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
3.负责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负责联系、组织、接待用人单位在校内开展的招聘活动,组织毕业生参与校园招聘活动,协助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编印《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南》,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安排、教师培训、就业指导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就业咨询与辅导工作。
5.负责建设和管理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站(“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智慧就业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等,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化就业服务。
6.做好就业引导工作,协同学工部搞好毕业生教育。
7.负责毕业生派遣工作;牵头组织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办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档案寄发工作;负责处理毕业生派遣后的就业相关事宜。
8.积极吸引用人单位在我校设立就业奖学金及定单式培养。
9.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及实习基地。
10.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发布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三、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总结,负责向学校领导提供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资料及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有关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协助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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