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客观 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应出来的内容。
2、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记录,并加以注明。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必须具备三性: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 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病历书写。 病历应符合统一规格。 文笔精炼,术语准确,字迹整洁。
4、病历书写要求是病历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病例书写基本规范是什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如下: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客观 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应出来的内容。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