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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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

1、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法律主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3、行政诉讼范围包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范围为公民法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行政处罚;(二)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三)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答复的.拒绝答复的行政行为等。

4、而对于事实行为、内部行为、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等,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5、法律分析: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主要是:(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根据行政诉讼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

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律主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